释义 |
违法多建2层一般是不能进行过户的。 一、拆除违规违法建筑的程序 (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的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调查人员在执法时需要主动出示证件。 (三)决定程序。首先是告知事实理由,并听取陈述、申辩。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其次是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四)送达程序。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房屋的拆除来讲,是比较严重的处罚,是可以申请听证的。而且如果对于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来救济。 二、怎么认定违章建筑 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三)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六)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