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在办理出生证委托书的时候,申请人要详细写明委托人的姓名以及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类型以及身份证件的号码和其主要联系方式。其次受委托人的以上相关信息也要详细准确的写明。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委托事由,委托人的生育时间以及委托办理出生证明的详细内容,明确承认受委托人代为性质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