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集体户口 转个人户口的方式及需要的证件,在当事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或者已经失业:(1)并且户口原籍(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