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受让给自然人需不需要实缴 |
释义 | 不需要,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对于公司股权转让,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以不动产入股的,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营业税。而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在发布的最新规定,股权转让不再征收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根据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收益的是个人的话,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股份转让的,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印花税。 二、未实缴出资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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