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法休假政策如下: 1.新招录的消防员,从第二年开始享受休假、探亲假。其中,预备消防士只享受休假,假期为10天。 2.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配偶假的四级消防士以上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工龄不满10年的假期为10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假期为20天,满20年的假期为30天。 3.休假假期包括休假期间的双休日天数,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和国家调休的双休日。 4.休假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一般不超过2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