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装电梯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
释义 | 需由当地的住建局、规土局和市场监管局审批后,才可以加装电梯。 但是各地政策不一致(以河北为例)需要以下部门: 1、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经检测鉴定报告或抗震鉴定报告认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如原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时预留了电梯井,则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未预留电梯井的,先由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报电梯增设设计方案至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符合规划、标准的,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如消防等需要审批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审查手续。在建设单位确定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后,应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备案。 4、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电梯使用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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