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