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标准 |
释义 | 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一、案件性质、起因以及罪行的轻重。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活、就业情况。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平时表现,行事是否极端;有无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是否易怒或情绪波动较大,有无表现出仇视社会等反社会人格。 四、是否为惯犯、累犯等常习性犯罪分子。 五、是否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中止犯。 六、悔罪态度;认罪只是悔罪的前提,认罪并不一定导致人身危险性降低,只有真诚悔罪才会减少再犯的可能性。 七、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难度。 那么什么条件下可以适用缓刑呢?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标准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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