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父母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介绍信,并进行盖章; 2、带上父母以及小孩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到发证单位补办; 3、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的,应当保证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并写明丢失原因。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证件如下: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1项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委。村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综上所述,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手续是由父母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介绍信,并进行盖章;带上父母以及小孩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到发证单位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的,应当保证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并写明丢失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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