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物资捐赠应当跟疫情防治相关,慈善组织募捐和接受捐赠时要做好基础调研。 2.保证捐赠物资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慈善组织根据规则确定捐赠物资的价值。 4.疫情防护紧急可采取捐赠意向书或签署电子协议方式处理。 5.接受了当前不易保存、难以用于疫情防治的物资,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针对性处理。 6.应当快速、全面、真实地披露受捐赠物资的去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