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香港遗产税是香港直接税之一。以财产所有者死后遗留他人在港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继承人课征的税项。在香港属非经常性直接税。居民死亡后,其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水平须缴纳遗产税,然后其继承人才能取得继承权,由法院发给遗产承办书。遗产值低于550万元者,可以免纳; 550万~650万元之间税率为6%; 650万~750万元之间税率为12%; 750万元以上税率均为18%。计算遗产税值时,必须将死者在逝世前3年内作出的馈赠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