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既然是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说明这个案件已经构成了犯罪,虽然对方不追究,但公诉案件不需要对方追究的,而是由国家代表社会和受害人对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所以不能以对方不追究来确定该人是不是有罪或罪轻罪重。虽然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但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国家司法机关就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你家对对方的轻伤进行赔偿,赔偿款到位后,让对方向检察院提交一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书,检察院会考虑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不赔偿,对方只是不追究,但对案件的进展不表态,也说明对方还是想以沉默的方式,促成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也一样会起诉当事人的。只有让对方提出不追究的申请,才能使检察院考虑不起诉当事人,而要让对方提出这样的申请,就必须给予对方应有的赔偿。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