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备案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等,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等。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条件 房子过户的条件如下: 1、房屋产权清晰,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权等; 2、过户房屋符合转让规定,房子出售符合政府限售政策等; 3、购房者需符合规定受让该房屋,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