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失业金一般一年只能申请一次,不过劳动者在一年内多次失业且满足领取条件的,可以多次申请。劳动者再次失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可以与上次未领取完的期限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