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中的权能可不可以转让 |
释义 | 1.股东权中的权能可以进行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能否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 可以分别转让股东权中的权能。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风险提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们可以得知,《公司法》并未对股权中的部分权利的转让问题作禁止性规定,因此,股东可以对其享有的股权中的部分权利予以让渡和放弃。这是股东的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干预。股东对其享有的股权中的部分权利(即股东分红权)转让与他人达成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一意思表示由于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而是有效的,对于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股权可不可以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可不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股东转让其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挂名股东可不可以享有股东权益 1、不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2、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风险提示:1、最好不要做挂名股东,如果实在没办法必须做挂名股东,则要求持有股份尽量低,注册资本尽量少。签订借名持股协议,要求必须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得抽逃;2、谨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股东,聘请专业律师写好股东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约定挂名股东的权利及解散公司的事项。 公司可不可以起诉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1.公司可以起诉股东。2.公司作为享有独立法人主体,当然享有诉讼权利。公司起诉股东,一般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或者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或追讨出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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