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相关简介级公告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登记公告 第一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以及可公开的有关登记文件。 第二条 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 软件登记的撤销;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