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是否会作废 |
释义 | 一般用以下几种方式表示合同作废:1、签订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某某合同作废;2、将合同原件全部收齐,在合同签约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销毁;3、合同的各方分别向其他几方书面承诺合同作废。 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一、签订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审核购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以及表达模糊的条款,对容易产生的误解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注释; 2、查看对方的相关证件,确保取得房屋所有权; 3、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总之,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到房产局备案处报出所购买的项目,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开发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正确的合同作废方式 一般用以下几种方式表示合同作废: 1.签订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某某合同作废。 2.将合同原件全部收齐,在合同签约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3.合同的各方分别向其他几方书面承诺合同作废。 三、房产证挂失的补办费用及建议 补办房产证肯定是要花钱的,但并不是所有费用都由房管部门收取,由于补办房产证涉及到查询档案、报纸公告等程序,所以补办房产证的费用主要包括: 1、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一般是免费的; 2、到报社登报作废房产证统一收取一定的费费用,办理土地证登报作废统一收取一定的费用; 3、办理新的房产证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办理新的土地证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建议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当然,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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