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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招待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法律依据: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一、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二、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三、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四、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五、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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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