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检测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食品检测应该去食药局、卫生部门、质监局下属的检测中心检测,或具有食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测中心。 因为按照规定,食品检测分别从添加剂、细菌数量、是否合乎国家标准方面进行检测。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食品检测的规定: 1、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3、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综上所述,食品检测应该去食药局、卫生部门、质监局下属的检测中心检测,或具有食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测中心。因为按照规定,食品检测分别从添加剂、细菌数量、是否合乎国家标准方面进行检测。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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