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一人公司,需要实缴还是认缴,是一次性缴纳吗 |
释义 | 大部分不需要,特殊行业需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一、一人公司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二、适合设立一人公司的情形 大型企业和高门槛企业一般不会采用“一人公司”的形式。但对于那些资金需要较少,又是专利的拥有者来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可能更加适合。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考虑创立这样的“一人公司”而哪些行业适宜“一人公司”?具体很难说,批发零售等资本需求不大一般在二三十万左右的行业选择这种新形式可能比较适合,应该会有比较多的代理商也愿意选择设立“一人公司”的形式进行经营。 经过种种分析,投资者欲投资经营,如果是初次经营企业,则最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这样既有国家政策的优惠,又可以降低经营的难度。投入的资金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不多,而且经营规模不大,那么盈利又比较小,而一旦设立一人公司则要考虑到股权的分离,公司章程,经营业务,财务会计报表等等较为专业的事项,所以本着简便实惠的思想,一般选择个人独资企业为好,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简便,船小好调头,在管理方面,企业主也拥有一切事务的权利,有权决定企业的一切事项,因此呢也就更有利于抓住市场商机,可以从事多种行业,等到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此时可以适当的考虑降低自己的经营风险,将个人独资企业转化为一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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