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否必须办房产证
释义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应由自然人申请,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住宅类和每件550元非住宅类,核发多本证书需额外收取证书工本费。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否必须办房产证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必须办房产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应该由谁申请
    不动产登记应该由拥有该不动产的自然人申请,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三、不动产登记费应如何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标准: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法律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办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应由拥有该不动产的自然人申请,提交必要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收取,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请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6 17: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