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北京复婚需要以下材料: 1、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材料,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6、不用进行医学检查。: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综上所述,复婚登记,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容易感情不稳定,而且还容易引起的财产分割或者债权债务等问题。因此,复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夫妻关系合法化的继续和相关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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