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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
释义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应当是这样的:1、起诉,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立案,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第一次起诉时间超过六个月,或者有新证明、新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3、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对离婚诉讼开庭审理;4、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的情况进行判决,发现感情确已破裂的,才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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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4: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