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委秘书长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县一级党政机构办公室不设置秘书长。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主任由一名县委常委兼任,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县委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1、协助县委领导处理县委日常工作,协调乡镇和部门工作,沟通上下左右联系; 2、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委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批办、审核和印发工作; 4、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领导和上级党委反映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5、及时收集、筛选、综合整理各类情况,全面准确地为县委领导、上级党委报送信息; 6、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领导重要批示件、新闻舆论批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查办工作; 7、负责全县党政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密码保密及全县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文件和县级重要机密件的传递,领导机要专线电话的管理工作; 8、负责中央、省、市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各省(市、区、县)党委及办公室来客的接待工作; 9、主管全县保密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及驻本县单位、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对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10、承办县委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一)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二)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