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拘留所是在拘留地方换衣服还是回浜官换衣服 |
释义 | 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均可以送衣服等日用品。行为人,被拘留之后,就可以送。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的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1、被拘留人拘留期满,除规定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的情形外,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此时,被拘留人是自由的,可以直接回家。2、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被拘留人要统一着装,因此要换掉自己原来的衣服。 《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没有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报装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管理的需要,必须要穿上统一的服装。但他们毕竟不是囚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受到了行政处罚,因此,拘留所的服装跟看守所的服装颜色上不一样,而且服装背后会有编号。民警在称呼他们时,不喊名字喊编号。 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决前这段期间,都无法会见家属。法律规定,在这段期间,只有家属(直系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如果家属想及时了解亲人涉嫌罪名的具体情况以及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委托律师就可以解决上述疑问,而且及早委托律师,能有效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专家认为: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从刑事案件处理的结构上看,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辩护,法院居中裁判。 因此,公安机关与检察院的职能是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律师的职能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利。如果某一公民是无辜的,更需要律师的帮助,即使构成犯罪,其应有的权利也不应被剥夺,特别是法律赋予其自我辩护及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因此,委托律师的作用一定对你的亲人有很大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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