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想要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想要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具体如下: 1、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处理现场; 2、在事故地点后方设立警告标志; 3、处理事故现场之后,车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在事故车辆后面150米或者更远的位置设置三角警告标志,如随车的三角牌,也可以利用颜色和形状醒目的物品代替,一定要确保后车能够看清楚。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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