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再审多久立案 |
释义 | 三个月。 申请再审的立案时间规定是: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若是需要延长期限的,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一、申请再审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2、再审申请的受理。 3、再审申请的审查。(四)法院做出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再审申请标准: (一)有新的直接证据,足够打倒原宣判、判决的; (二)原宣判、判决评定的基本事实欠缺直接证据表明的; (三)原宣判、判决评定客观事实的关键直接证据是仿冒的; (四)原宣判、判决评定客观事实的关键直接证据没经举证的; (五)对审判案件必须的关键直接证据,被告方因主观原因无法自主搜集,申请书法院调研搜集,法院未调研整理的; (六)原宣判、判决法律适用确实有不正确的; (七)审理机构的构成不合理合法或是依规理应规避的审理工作人员_有逃避的; (八)无起诉民事行为能力人没经法定监护人委托起诉或是理应参与起诉的被告方,因不可以归责于自己或是其委托代理人的理由,未参与起诉的; (九)违背法律法规,夺走被告方争辩支配权的; (十)没经法院传票口头传唤,缺席审判的; (十一)原宣判、判决忽略或是超过诉请的; (十二)据以做出原宣判、判决的裁判文书被注销或是变动的; (十三)审理工作人员审判该案子时有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枉法裁判员方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