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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权的权可以转让吗
释义
    股东权中的权能转让一般而言是合法的。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内的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他人。表决权的受让方应当在股东的表决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一、固有权利是指什么
    固有权利是指除非经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也称为不可剥夺权利。固有权往往与股东的基本权益有关,例如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等。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往往明确规定这些权利,并以强制法的形式赋予股东。具体包括: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优先转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等。
    二、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哪些效力
    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具体如下: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国外对于谁行使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有不同的立法;
    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许多股权中,包括新股优先认购权,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权,是股东基于其地位享有的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因此,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
    3、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清偿债权后仍剩余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的义务主要是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三、股权遗产继承包括什么内容
    股权遗产继承包括以下内容: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权等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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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9: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