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医院上哪里告 |
释义 | 告医院,可以找医院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责任人。 医院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也就是医院所属卫生局,一般都设置有投诉科。或者可以直接咨询律师后,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责任人。 医疗过错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投诉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