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诊所给开的药物,但药物是过期的,可以到卫生局投诉吗?怎么解决 |
释义 |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可以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根据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应建立投诉接待制度,提供解决途径和联系方式。 法律分析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扩展资料: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医院一般都设有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可以先去本医院的投诉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去卫生局投诉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结语 如果您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您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规,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起诉讼或其他法律规定的途径解决。医院一般设有投诉管理部门,您可以先去投诉部门投诉,并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卫生局投诉部门寻求帮助。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公布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以方便患者投诉或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六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七十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八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 第八十六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六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环境。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按照经核准的工艺进行,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药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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