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后银行存款怎么办? |
释义 | 一、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究竟有哪些呢? 因为商业银行的存亡关系到国计民生,所有它的破产条件较之一般生产性企业要更严格,具体而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商业银行不能按照与存款人的约定及时偿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且丧失正常运营能力,即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不能低偿其总债务,则该商业银行就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 (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这是由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和对金融业的监管决定的。如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能够采取措施帮助商业银行渡过危机,就宣告接管;反之,则同意该商业银行破产。 (3)商业银行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即宣告商业银行的权力属于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宣告商业银行破产。 商业银行只有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才可以宣告破产。 二、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也就是说,在我国,如果银行破产倒闭了,存款人的存款是由国家保证支付或者予以救济。 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破产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