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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释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什么?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
    1、不当得利的设立必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如果只损害他人,而不获得利益,即使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这里的利益不仅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扩大财产的范围,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负担的消除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应该减少但由于某些事实而没有减少的利益,如应该支出的费用,实际上等于增加财产;
    2、他人因某些事实遭受损失,减少他人财产总额。如果只有一方获利而没有另一方受损,则不构成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财产的减少,还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积极减少财产是指减少现有财产。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应该增加而不是增加;
    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建立,以及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也就是说,一方的损失是由另一方的利润造成的。至于损失和利益的范围是否一致,形式是否相同,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失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扣除相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依据,指没有法律依据获得利益。取得利益有法律依据的,即使对方遭受损失,也不构成赠与等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即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取得利益时也有依据,然后根据消除。买卖被撤销的,一方从对方那里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二、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而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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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