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明确审批权限。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2)履行审批手续。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入账。 法律依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团费缴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九、 团的基层委员会收得的团费,可留用百分之五十,其余逐级上缴。团县、地委可留用上缴数的百分之五十,其除上缴。团省、市、自治区委不再上缴给团中央。铁道系统,团的基层组织留用百分之五十,其余逐级上缴。各铁路局所收团费,除留用百分之五十外,上缴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交全国铁道团委,百分之四十交所在省、市、自治区团委。部队团费上缴比例,由总政组织部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团费上缴比例,由各部、委团委自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