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助学贷款毕业后会有就业补助吗 |
释义 | 助学贷款毕业后可以申请到哪些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3、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由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都是家庭贫困、经济困难的学生,因此申请就业补助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审核。至于其他的情况申请就业补助,能否通过审核以服务机构给出的审核结果为准。助学贷款毕业后,用户要开始还款,还款时一定要注意按时还款。 另外,助学贷款毕业后,贷款学生可以在5年内只归还贷款利息,这期间处于还本宽限期,只归还利息仍然算用户按时还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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