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裁决补正期限的法律要求 |
释义 | 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及内容要求。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30天内可以申请补正。裁决书可因计算、抄写、排版错误或遗漏申请事项、模棱两可等情况而补正。补正申请应遵守程序要求,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仲裁庭也可主动补正。补正裁决构成原裁决的一部分。补正书应包含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补正申请需在收到裁决书后30天内提出,仲裁庭也可自行补证。 法律分析 一、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补正。 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是可以进行补正的。如果当事人发现裁决书中存在上述可以补正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的,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求仲裁庭予以补正。仲裁庭作出的补正裁决是原裁决书的组成部分。除补正部分外,该补正裁决不影响原裁决书中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仲裁补正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什么情况下裁决书应补正 1、裁决书有计算错误、抄写错误或排版错误,或任何类似的错误,当事人可以要求改正; 2、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申请事项,或者仲裁庭在其意见中陈述过但裁决书遗漏了的应裁事项,当事人可以要求追加裁决; 3、裁决事项模棱两可或表达不清,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释。 上述改正、追加和解释要遵守严格的程序要求: 1、只能由当事人向处理该案件的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提出; 2、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提出; 3、仲裁庭可依职权主动对裁决书进行补正,且不受时间限制; 4、改正、追加和解释之前应给予另一方当事人适当机会陈述其意见。对裁决的补正构成原裁决的组成部分。 但发现裁决书有遗漏的事项或者是有文字错误的时候,仲裁庭可以自行补证,也可以由申请人申请补正,一般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0天以内可以申请补正。而补正书当中一般需要包含仲裁的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结语 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规定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补正。补正裁决只能针对裁决中的计算错误、遗漏事项或模棱两可之处。申请补正需遵守严格的程序要求,包括提出申请时限、给予对方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等。补正裁决成为原裁决的一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补正书应包含仲裁请求和相应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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