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第二款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第二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