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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是怎么计算的
释义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市 公积金 还贷提取需要的资料是什么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 按揭贷款 ,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 贷款 。在办理 公积金贷款 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材料: 1、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 合同》; 2、首付款 收据 ; 3、 身份证 原件。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是多少钱 成都公积金贷款单职工最高40万,双职工最高70万,具体规定如下: 计算公式 1、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3、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4、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5、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6、不超过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限。 额度上限 1、单职工:40万元; 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三、成都 住房公积金提取 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 住房公积金 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户口 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市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的资料是什么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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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