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情况才发商调函 |
释义 | 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所在的人事局审核调动人员档案、资质,且同意以后,随时可以发商调函。 一、社保卡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卡办理需要的资料要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以下资料: (1)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 (2)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照片2张。 (4)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办理人的直系亲属以及配偶。如果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则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的原件,以及申请人的白底证件照片。如果是配偶帮忙办理则需要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 (5)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包括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 2、外地户口办理社保所需材料: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2)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3)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4)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5)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3、单位统一申办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个人怎么办理社保 1、去当地社保局办理 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 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做者。 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 2、网上办理 目前也有部分地区为了使市民在办理社保过程中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推出网络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个人开通网上社保业务前,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领自己的网上开通密码,之后即可随时开通办理。再遇到社保办理方面的具体问题时,就可通过上网搞定,再也不用劳苦奔波到地税部门办理。 即使是开具社保证明,也可网上办理,而且政府各个部门还可以通过地税部门的网上社保证明查询系统,确认该社保证明的真伪。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缴费时,个人在网上获取扣费一卡通用户号后,还应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的扣费委托手续。 外地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由于现在城市化的不断建设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很多外人在办理社保的时候就没有本地人那样的方便。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购买社保,只可以通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方式,才能买到当地的职工社保。 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的步骤 1、存档条件 (1)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2)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2)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3)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三、调令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有的是调入、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对人事部门,不经本人;有的是可以本人拿着调入单位的调令,到调出的原单位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调动工作是由人社局发调令的,调动人员凭调令办理行政、工资等转移手续。事业单位办理工作调动的方法:1、让接收单位给开一封《商调函》;2、携《商调函》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提取档案;3、携档案、回函等材料,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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