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才市场接收团组织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才市场一般来说不接收个人的组织关系,只接收和保管个人档案。如果单位有团组织或者党组织,可以把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如果单位没有组织,则要到居住地的居委会咨询一下有没有组织关系。一般来说组织关系转入之后,也得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法律依据:《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团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一、准确把握“百日攻坚”行动的目标。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的指导下,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集聚区和各类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创业园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党团组织组建工作。对具备组建党团组织条件的,做到应建尽建,实现党团组织全覆盖;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明确党员参加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积极推动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培养骨干,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指导建立工委、妇联等群众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通过“百日攻坚”行动,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每一个党团员都纳入党团组织管理之中,把党的工作和团的活动覆盖到每一个非公经济组织,消除“空白点”,减少“口袋党员”“口袋团员”,提升党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健康成长。 二、因地因企制宜,努力扩大党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覆盖面。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为重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制定有效扩大党团组织和工作覆盖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党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两个覆盖”。 (一)多措并举,积极创造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组建党团组织的条件。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团员主动亮身份,发掘“存量”。继续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隐形党(团)员”“口袋党(团)员”主动亮明身份,对流动党(团)员,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及时办理流动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对于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确有困难的党(团)员,可凭流出地村(居)委会党(团)组织出具的党(团)员身份证明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千方百计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员数量,扩大“增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招聘员工中优先考虑党(团)员,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城市社区、返乡农民工党(团)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依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团(工)委的,要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团)员工作。其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也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团)组织,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团)员的相关工作。 3.做好党(团)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建指导员的作用。对尚不具备党(团)组织组建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多渠道选派党(团)建指导员,落实“一岗双责”,可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选派一批党(团)员骨干担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建指导员,还可从其他政府部门、原国有企业的退休党务工作者中选派党建指导员,从各级团组织中选派优秀团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担任团建指导员,广泛指导开展党(团)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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