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一般要说明扣工资的理由,通常是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前提是这个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