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应该怎么投诉 |
释义 | 商家在经营活动中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向消委会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权。 经营者销售过期的食品将接受以下的处罚: 1、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就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法律、法规对此未做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经营者的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4、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还会将涉事的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并且向社会公布。 综上所述,商家在经营活动中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属于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向消委会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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