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条例是哪年颁布的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条例是1999年6月颁布的。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规定储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装修、建房、房屋翻修等; 2、在无固定住房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3、自己或者直系亲属患大病,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医疗费缴纳; 4、低保户或者是五保户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进行生活开支使用; 5、退休、离休用户可随时进行公积金提取; 6、出国定居用户可随时提取公积金; 7、户口迁出省飞用户可提取本省的公积金; 8、外地户口离开公积金缴纳地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综上所述,用户要进行公积金贷款,那么必须要缴纳公积金贷款,未缴纳公积金或者是公积金缴纳不满1年的用户一般是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因此这也是公积金非常重要的一个作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