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票明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附件。 增值普通发票包含:单位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税价格等 增值发票内容包含:开户行、税号、电话、地址、单位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税价格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只有金额、税额; 发票明细上详细记载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金额、税额的具体内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税额等。 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商品种类较多金额较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数不够,用附表补充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数的不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