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中主体不适格也就是诉讼主体资格不合格。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简单的说也就是要求或者参与诉讼主体不具备诉讼资格。 法律对一些商业活动的主体有特殊要求,从事这样的经济活动时,主体不合格的话合同有可能无效。无权代理、公司内部机构或分公司、无行为能力人员等缺乏民事主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也属于主体不合格的情况,但这些情况更容易识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主体符合一般民事主体资质,仅在特定交易中属于不合格主体时,带来的法律风险更具隐蔽性,普通经营者难以正确识别。(1)无权处分人。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将影响合同效力。(2)不具有法定的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