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抵押吗? |
释义 |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不会收取贷款人的保证金。而是贷款人办理住房贷款时,应依法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收取后是不退的。 一、解封冻结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解封冻结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单位应当自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划变更清单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解封手续; 2、职工再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经办银行办理解封手续,并将公积金转入新单位; 3、主贷款人凭身份证和收据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解冻账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有贷款,可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贷款前有连续存款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公积金累计缴存时间不得低于十二个月; 3、借款人工作合理,收入稳定,月薪固定,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的设立、存款、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三、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流程 1、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须由借款人(及配偶)提出申请;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在月对冲还贷过程中须留足一个月的还贷金额;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包括担保公司曾经代偿过的逾期贷款,借款人也已经偿清; 4、借款人在申请办理月对冲还贷时,须承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余额不足以对冲还贷时,应及时在其银行还款账户内补足差额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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