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2351受理范围: 1、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2、职工对需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 3、职工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 4、职工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