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前通知员工一个月辞退,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不用补偿的,如果不具有法律规定情形辞退的依然需要补偿。 具体如下: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5、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并不需要经济赔偿和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