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急性胃炎,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绝赔付。然而,保险公司需要在拒绝赔付前告知被保险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损失是由于免责条款中列举的原因所导致的,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提供书面证据。 3.《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书面说明,并有权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以上是本篇文章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急性胃炎,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拒绝赔付的理由和证据,并根据情况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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