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工商局办。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证件相片一张。(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办理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刻章。(5)办理国税登记证。(6)办理地税登记证。(7)设立基本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