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45条:依照前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行政给付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物质帮助。行政给付又称为行政物质帮助,主要为被帮助者,提供物质利益和与物质利益相关的权利。进行行政给付时,需要有司法机关的监督。 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如下: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